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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15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审组织:

1.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寇小萱院长、李新锁书记任主任,王庆副院长和翟云锋副书记以及导师代表任委员。

2.成立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工作。郭瑞任组长,商学院学生信息管理中心学生干部任组员。

二、评审原则

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评审过程坚持“四公开”,即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三、评审标准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0分)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10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10分)

4. 学习成绩优异(20分),科研能力显著(25分),发展潜力突出(25分)。

注:附加分:评选现场着装整齐,举止得体,表述清晰,个人展示及现场表现优秀(5分)

发展潜力主要考查包含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锻炼所取得的成果及日期(时间段)。

四、名额与标准

名额6人,两万/人。

五、时间安排

1. 10月15日通知各专业负责人,并通知相关同学,上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

2. 10月16日晚六点之前,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xsxxglzx2014@163.com,纸质版交到商学院103室。

3. 10月17日上午10点至12点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进行抽签。评审工作组进行核对、制作候选人手册并进行印刷。

4. 10月18日下午2点在图书馆3楼国际报告厅进行集中评选,申请人进行3分钟的PPT电子文稿展示及个人陈述,评委打分并当场宣布评选结果,其中PPT文稿于18日上午10点至10点半拷至商学院103办公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