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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1期末考试

发表时间:2014-12-30

12 月 24 日下午,学校在新图书馆二楼弘毅厅召开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会。校长葛宝臻、校纪委书记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部)教学院长、副书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校办、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计宏伟主持。 为贯彻学校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教务处和教学质监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就我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院所属各系,认真传达落实以下文件: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二、关于教师监考工作的重点提示1.参加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全体教师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加监考工作。不允许学生(包括研究生)、校外人员承担监考工作。2.监考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佩戴监考证件,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单人单行隔位安排好学生座位。3.监考人员应恪尽职守,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注重自身形象,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般应前后分立,英语听力考试时不进行巡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抄题做题、批改作业或试卷、聚集聊天、擅离职守;不给学生暗示或指点答案。4.监考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应在本学院在职员工中调换,并报本学院教学秘书备案。三、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的重点提示5.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如有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坚决不允许参加考试。6.鼓励教师借鉴合作办学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考核方式考核。教师在期末考试前应整理好过程考核的有关材料和记载。7.平时成绩应有相应的支撑材料;经备案进行考试方式改革的课程,应有改革方案对应的支撑材料。8.考试命题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更要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命题规范,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量适中、难易度适当、覆盖面大、分值分布合理;要有一定灵活运用知识的综合性题目。9.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避免学生不认真进行全面复习,而准备划定范围内材料在考场内抄袭。10.科学、严谨、公正、及时完成命题及阅卷工作,以便学生及时查询成绩;存档成绩单应及时打印并按规定签字上交,成绩单上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前。四、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11.学生持有效考试证件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12.学生应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调度。13.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独立完成答卷。五、考试时间安排14.考试周:2015年1月5日—1月15日15.场次安排:每天3场(1月9日除外),8:00-9:35 10:05-11:40 13:3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