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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6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8-04-16

为做好管理学院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09]17号)和学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办学、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原则。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16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2016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组、2016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联合纪律监督组以及过程监督学生代表作为工作领导及监督机构。

三、跨类选择专业工作安排

(一)跨类选择专业报名工作

1.转出本专业(类)条件。管理学院2016级学生转出本专业(类),必须修完现专业的前三学期课程且全部合格。同时满足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

2.转入管理学院相关专业条件。转入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现专业的前三学期课程且全部合格,品行端正,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不接收色盲、色弱学生。

第四学期出现不及格科目的转入学生,管理学院将不予接收。

3.跨类选择专业的学生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专业。

4.管理学院104办公室接收转入转出学生报名材料。

转出学生递交《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管理学院审核后交到相关学院。

转入学生递交经所在学院审核合格的《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后附:①前三学期成绩单(经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章);②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中所报专业的教学计划,需补修的课程;③学生本人获奖情况(奖学金,英语四、六级等证书复印件)。

(二)跨类选择专业录取工作

跨类选择专业的学生需要通过申请专业的综合测试,该测试形式为笔试,并在笔试的基础上,设附加分。依据总分(笔试+附加分),择优录取。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两门专业基础课的综合卷。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笔试内容为《宝石学》基础知识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2.附加分。附加分设置:校一等奖学金5分、校二等奖学金4分、校三等奖学金3分;通过英语六级(425分)3分、通过英语四级(425分)2分。其中英语四、六级不累加。

(三)跨类选择专业时间安排

1.制定《管理学院2016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于管理学院一楼大厅学生工作宣传栏、管理学院官方微信平台予以广告。

2.4月16日—18日每天8:30-11:30、13:30-16:30,管理学院104办公室接收全校2016级申请转入学生《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汇总登记。

3.4月16日—1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管理学院104办公室接收申请转出学生《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进行汇总登记。

4.4月18日上午8:30-11:30,申请转出学生到管理学院104办公室领取签署意见后的《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至申请转入学院。

5.4月19日,学院将2016级申请转入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及拟跨类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

6.4月20日,学校公布跨学科大类选择专业学生的转入比例,学院确定接收学生数额。

7.4月30日前,管理学院组织完成跨学科选择专业学生综合测试,并按综

合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结果经学生签字确认后报管理学院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报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8.5月2日—5月4日,管理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录取学生前三学期成绩单及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对跨类学生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公示。

9.5月7日—5月9日,由教务处在1号、3号教学楼布告栏和校园网首页公示跨学科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三天。

四、类内选择专业工作安排

(一)5月10日前完成类内学生成绩确认。

(二)5月10日-5月12日公示学生成绩及排名结果。

(三)5月14日-16日,组织进行填报纸质版专业志愿申报表。

(四)5月25日前,公布类内各专业招生名额并完成学生基本数据和专业招生人数上传工作。

(五)5月28日上午8:00,开启(天津商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

(六)5月28日-30日,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七)5月31日-6月1日,学生核实志愿并签字。如有网上志愿与纸质填报志愿不符之情况,以纸质版专业志愿申报表为准。

(八)6月4日下午2:00开始,进行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工作,负责大类选择专业工作的学院领导亲自把关,学生代表现场监督,并将各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九)6月5日召开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专业类内学生录取名单。

(十)6月6日上午8:00--6月8日下午5:00,公示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对有争议的问题,请学生写出书面材料交所在学院或教务处。

(十一)6月11日,学院将公示并无异议的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据此完成各专业录取学生的学籍变动,全面结束2016级学生选择专业工作。

五、其他

(一)按专业招生的本科生调整专业的,参照《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跨大类录取学生数在专业招生计划数上直接核加,跨大类转出学生由管理学院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微调招生计划;

(三)如果志愿、成绩排序相同,且与招生计划发生冲突时,由管理学院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微调招生计划;

(四)科目成绩按教学秘书核对成绩进行核算排序;

(五)因缓考未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不计入学习总成绩;

(六)学生已有专业,因学籍变动转入2016级的,按原所学专业录取,不占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本细则由管理学院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天津商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8年4月16日

(“申请表”下载地址:校园网首页-职能部门-教务处-资料下载-表格下载)